咨询热线:139-2755-9299
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在线咨询

你需要什么样的帮助?

请拨打蒋三国律师咨询电话:

139-2755-9299

了解律师专长>>

在线咨询

客户评价

更多>>

发生医疗事故应该怎么办

来源:刑事辩护、工程、医疗维权网   作者:蒋三国  时间:2014-08-15

 

发生医疗事故应该怎么办

近年来,虽然医学技术在不断提升,但是医疗事故仍然在不断发生,那么当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和家属应该怎么办呢?笔者认为:。

1、尽快封存复制病历

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,是法院、相关鉴定单位据以认定医疗事故或过错责任最直接、最主要的证据。发生医疗事故,如果不尽快封存复制病历,那么被医院更改、隐匿、伪造几乎是必然的,而且直接影响相关鉴定单位对相关责任的认定。因此,尽快封存复制病历对医案的事实责任认定极为重要。如果医院以患者没有出院、欠费等为借口,拒绝、拖延患者复制病历,此时需要据理力争,必要时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。

至于部分患者或家属认为,患者还需要在医院治疗,担心复制病历之后影响医院对自己的治疗。本人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,医院是个公共场所,治疗措施一般需要经过许多环节,由多人进行,没有哪个医务人员会冒如此大的风险在您的治疗上“偷工减料”,相反,由于您采取了行动,会使医务人员在治疗上更为关注。

2、及时封存有疑问的输液、药物及注射工具,方便检验确定过错责任。

很大部分医疗事故与输液、药物的使用,注射方式有关,比如说输错药。不及时对这些材料采取封存的措施,将使关键证据永久丧失,无法再次取得,影响医疗事故责任或医疗过错责任的认定,进而影响患者的索赔。

3、注意收集其他证据

在与院方和各种交涉过程中,尽可能录音,取得第一手涉及病情及治疗过程的材料,同时注意留存同病房其他病友的联系方式,因为关键时他们是第一目击证人。

4、涉及患者死亡情况,尽量配合院方做尸检,明确死亡原因。

对于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,如果患者对死亡存疑问,建议尽早尸解确定死因,如果医方已经建议做尸检,那么家属应该积极配合。否则,患方拒绝,如果影响对死因的判定,需承担不利的后果。因为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:拒绝或者拖延尸检,超过规定时间,影响对死因判定的,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。

5、医疗纠纷建议委托熟悉医疗的专业律师介入。

医疗事故涉及医学和法律两大专业领域,极为复杂,如果没有涉及医疗事故承办经验的专业律师介入,患者在维权过程中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。

 

分享到:

刑事辩护、工程、医疗维权网

QQ在线

在线咨询

139-2755-9299

添加微信

扫描添加微信

粤公网安备 44090202000223号